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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保障境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上海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協調發(fā)展,根據《上海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持有《上海居住證》的人員,在上海合法穩(wěn)定居住、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并參加上海職工社會保險的,可以申請積分。
上海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申請積分對象。
第三條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在線填寫《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或登記地區(qū)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第四條
持證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居住證》;
2.《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持證人身份證明及戶籍證明;
4.勞動合同;
5.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磁卡。
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上海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1.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網絡高等學歷教育畢業(yè)證書申請積分的,需提供畢業(yè)生登記表、成績單等學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證明其教育經歷的相關材料。
2.持證人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或持證人在上海工作期間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評審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持證人在上海工作期間取得的與所聘崗位相符的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等級證書。
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上海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上海獲得。
3.持證人在上海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證明以及最近6個月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
4.持證人在上海投資企業(yè)的驗資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最近連續(xù)3年在上海的納稅明細或最近連續(xù)3年聘用上海戶籍人員數。
5.持證人在上海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上海海歸落戶
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可獲得加分。
6.持證人配偶為上海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關材料。
持證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積分相關待遇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結婚證;
2.配偶身份證;
3.配偶和子女戶籍證明;
4.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
5.承諾無違反國家和上海計劃生育材料;
6.滿16周歲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的同住子女,應當提供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提交復印件。
第五條
受理機構對用人單位遞交的積分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憑證;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用人單位補齊材料。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應當對《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
受理機構受理積分申請材料后,按照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調閱持證人的人事檔案并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1.審核持證人工作經歷、學習經歷及相關情況。海歸落戶上海
2.查驗持證人學歷學位證書。落戶上海
3.核實持證人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或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等級證書。
4.核實持證人在上海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以及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的一致性。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上海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一致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作為“在上海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的積分依據。
5.核實持證人投資企業(yè)的驗資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企業(yè)納稅情況或聘用上海戶籍人員情況。
6.核實持證人在上海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
7.核實持證人的戶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對有疑問的材料,可以提請主管部門或專門機構進行核實。
第七條
積分申請材料審核屬實的,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上海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核定,并告知持證人積分情況。
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至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積分書面告知單,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
第八條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或者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居住證》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區(qū)人才服務中心查詢本人的積分。